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就《体育馆电动升降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名称:华侨城中学体育馆电动升降架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16.00万元
三、项目实施地点:华侨城中学初中部校内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体育馆电动升降架;人民币16.00万元;
(二)采购人的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三)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
(三)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提供下述资料之一: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投标报名反馈表
七、投标文件截止受理时间:所有投标文件2019年12月17日10:00(北京时间)之前交到我单位。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华侨城中学初中部二楼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7日10:00;
十、开标地点:华侨城中学初中部二楼会议室
十一、招标结果:公示3个日历天;将在“华侨城中学”官方网站上发布中标结果公示,投标单位有义务自行关注。
十二、质疑期限:供应商如对本招标项目有任何质疑,应在招标公告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华侨城中学提出。
招标单位: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中学
详细地址:南山区侨城东街4号
邮编:518107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13751045550
2019年12月13日